第113章 番外(1 / 2)
我叫潘素,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像今天这么红。
章导的这部贺岁片从开拍到杀青历时六个月,其中有四个月的时间在西北的荒漠里摸爬滚打, 还有骑马戏。
西北的日头烈, 昼夜温差大,风也大,土更大。起风的时候风里裹着沙子往身上砸,中午的盒饭里都是沙,不敢嚼,只能生咽。
我回海城的时候整个人深了两个色号,赵司同见到我后差点没认出来。他以为我涂了深色的粉底忘了卸妆。
清欢一直叮嘱我, 这部戏对我而言是最好的机会, 要我一定抓住。如果我搞砸了,她就跟我解约, 把我冷藏。
我知道她吓唬我而已, 她才不会不管我,呵呵呵。
我是在乡下长大的, 跟着我爷爷奶奶。我爸妈一直在外面打工, 一年回来一趟吧, 回来过年。村子里有很多孩子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以为就应该是这样。
我六岁以后再没见过我妈,过年都是我爸一人回来,后来过了两年我才知道他们离婚了,好像是我妈跟别人在一起了,然后我爸在外面又结婚了, 他们就只寄钱,不再回来了。
我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小学在邻村,初中在镇上,初中毕业的时候我不想读书了,太无聊,我想跟村里那几个小伙伴一样去城里找工作。因为她们回来的时候看起来都很不错。
我跟奶奶说了,奶奶一辈子在村子里生活,是个没主意的人,就问爷爷,爷爷认为早点赚钱是好事,给我爸爸打了电话,我爸爸说我的事儿爷爷奶奶做主就好了。于是我就去了海城。
当时去了一些地方,应聘售货员,餐厅服务员什么的,人家不敢要,后来想明白了是因为未成年,16岁。
后来跟着一个小姐妹去了一家夜店,做服务生,提供食宿。
大城市像个万花筒,夜店就是里面的一颗闪闪发亮的珠子。在那里我见到了许多有钱人,也认识了一些名牌,香奈儿、爱马仕、阿玛尼、路易十三、鲟鱼子酱什么的。夜店除了晚上累一点,赚钱还不错,加上小费一个月抵得上我爸一年给的生活费。我爸知道后就不给我钱了。
没多久小姐妹找了个男朋友,有点儿老,嗯……四十多岁。没多久她就辞职了,说那个男的给她租了房子,一个月给她三千块。我去过她家,是楼房,特别干净,一室一厅她一个人住,看起来很自在。
她说还是有男人养好,不用在夜总会端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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