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收谷子(2 / 3)
以赋闲在家,吃喝玩乐。
“也是也是,老哥这话说的在理,我们芥子也还年轻,出去闯荡闯荡也好,总比我们在村里的好,出去见见世面,开开眼界,也不枉活这一遭。”张婶看向卢芥,去跑商队,那可是极好的机会,还真不是能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名额的。
地里的谷子收割的差不多了,便要通过牛车拉去打谷子,这年头也不是每家每户都有牛车的,卢启刚一向热情,张婶家的牛前些天病死了,卢启刚便将自家的牛车借给了她家,吴雪芹因为这件事情还与卢启刚吵了一架。
乡里乡亲的,能帮一点忙,也是应该的,只是吴雪芹与张婶之前便有些过节,卢芥听说是在吴雪芹没出嫁之前的事情。
张婶当时还是黄花大闺女,与吴雪芹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两人同时喜欢上了一位知青,那时她们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华,冲动了些,便向人家知青表白,谁知两人去的那么巧,正好撞到一块去了,这不两人成了情敌,谁都不愿意退出,男知青一直也没有接受她们两个其中的一个,她们两个便开始明着较劲。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青春的冲动,那个男知青也不是什么好男人,任由她们两个争风吃醋也就算了,最后竟然告诉她们,他谁都没看上。后来知青可以回城里了,吴雪芹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男知青回去,被男知青当面羞辱了一顿,张婶那时候也在场,她看不过去便拿着石头将那个男知青打了,后来还因为这件事受了处罚。
再后来也没想到两个人又嫁到了一个村子,不过在经历男知青那件事后,两个人在性格上也都发生了改变。
卢芥还是蛮喜欢张婶的,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喜欢这个男人的时候,敢勇敢的去争取,但当发现这个男人是人渣的时候,也敢去教训她,之后她嫁给了张叔,张叔这人吧,是村里的老师,早些年念过几年的书,他没有选择留在城里,而是回到村子里教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读书识字。
张婶大概就是喜欢张叔那一肚子的墨水,和身上的书卷气息吧。每到农忙的时候,张叔在学堂里教书,家里的庄家,只能张婶一人收,但乡里乡亲的,都念着张叔的好,自家农活干的差不多了,便来帮衬几天,张婶也是好客的人,三餐准备的好,让人挑不出毛病。
“这个张婶真能说,大早上的叽叽喳喳的,像个麻雀一样惹人烦。”卢小梅知道吴雪芹与张婶的关系不好,她故意说张婶的坏话,哄吴雪芹开心。
“不就是嫁了个村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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