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5)
疑:“真不知道你这男朋友是怎么当的?让女朋友独自一个人面对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告诉你,要不是安小姐机智,你今天哭都来不及。”
“真的是,你连女朋友都不会哄?你还算啥男人?”
第一次被人劈头盖脸的训,傅斯珩还不能反驳,只能说:“是我的疏忽。”
“以后要好好珍惜,知道吗?行了,都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
安歌一只手撑在傅斯珩胸口,慢慢地直起身,崴到的那只脚的脚尖刚点上地面,又是一股钻心刺骨的疼袭上心口。
不动声色地轻轻嘶着气,安歌想用一只脚跳着出去。
傅斯珩抓着安歌还撑在他胸口上的手腕,兜着她腰,把人勾了回来。他低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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