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3 / 7)
次一样激励人心!
——粉了+1,我们的帮助微乎其微,是小姐姐你用自己的努力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我想起我小时候被人欺凌的事了,那时我把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就跟我说“为什么他们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这种话,害的我一直以为自己哪里做错了,到了现在还很自卑。妈的,这根本不是我的错!
——对,还有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呕,这种话听了就恶心,什么事都要来个“有因必有果”,这种受害者有罪论还不够多么!
——欺负人的总能找到理由,他们一点都看不清自己身上的错,所以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必要的事,向校园欺凌说不!
按说郝颜和Z大达成和解,这件事就算结束了,哪知道郝颜的微博一发,对于校园欺凌的讨论热度非但没有降低,反而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了这起事件。
尤其是郝颜后面发出的微博,在众多网友的留言转发支持下,再次登上了热门。
#校园欺凌,维权#
#现实案例教你如何进行校园霸凌的维权#
#校园欺凌当事人谈论心声#
类似这样的话题陆续出现在热搜榜单上,很多经历过校园暴力,被受害者有罪论伤害过的群众们,全都涌入了郝颜的微博,对郝颜的言论支持点赞。
当官方媒体,XX日报的官媒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具体报道后,网民们彻底沸腾了。
——这是XX日报的报道啊啊啊!!!真的上新闻了!!
——哇,小姐姐厉害了,连官媒都公开表扬小姐姐,说不定这能成为教科书一般的网络维权案例呢!
——我就说这种事官方不会忽略的,@教育局@司法部@团委,是时候对各个学校加强一波管理了,不要光是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高校一样要重视!
郝颜是按照Z大校领导说的进行了回应,可这洗白的效果有没有达到Z大的预期,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官方的参与,让Z大管理层都没法置身事外。《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Z大在事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责任,官方对Z大校长进行了点名批评,这让Z大间接性的又火了一次。
Z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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