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4 / 5)
那封信,是你四叔帮写的?”
步徽正在喝水,一听这话愣住了,蹙着眉朝她看来,心想着这女的什么眼睛,这都能看出来?
“嗯。”他应了一声,反正不是他的事,被拆穿了也无所谓,不过就连他,也是在鱼薇晕倒之后才知道自己好哥们的情书竟然是塞给她的。
孙隶格那个死闷骚一直不肯说自己喜欢的女孩是谁,直到那天鱼薇低血糖倒下去,步徽看见他一个箭步冲上去就要公主抱,最后被祁妙拦下来,他才知道那小子的眼光竟然这么诡异,看上鱼薇了。
步徽偷偷朝着鱼薇看去,她写字的动作停止,笔尖轻轻地点着练习册,似乎出神了,接着还是眸光一转,埋下头继续做题去了。
自从那天察觉到这件事后,鱼薇一直还是不敢相信,尽管在步徽那里得到了答案,她还是怕出错,心像是被小虫啃啮似的,最后发了短信问步霄。
谁知他承认得相当磊落:“嗯,我写的。”
鱼薇当夜睡不着,手机屏亮亮灭灭,看着这个答案,最后还是无法入睡,下了床,在桌前坐好,打开灯写字。
她记忆力很好,那封信又读了两遍,暗暗背住了,这会儿不过半分钟就默写下来。
为什么……她明明已经这么欣赏他的一切了,还是会发现他更吸引自己的地方,特别是跟自己产生深深共鸣的内心。
他的情书真的很美,特别是那句“我的一生一世太宝贵,我一生只要爱一个人”以及那句“你在这里,我心里,是可以胡作非为的”,鱼薇盯着纸上的字,恨自己笔锋太秀气,太柔美,写不出他万分之一的味道。
没错,步霄的字也是她见过最漂亮的,潇洒、刚劲,笔梢卷着飘逸的灵气。
当夜鱼薇几乎没睡,她彻底明白了收到自己心里那个人写的情书但落款并不是他自己是一种什么滋味,简直是种折磨。
咬咬牙,起床去学校,冬天已经来了,她独自走在萧瑟的路上时,鱼薇下定了决心,她实在看不下自己的模样了,她要尽快变好。
之后的一个星期,她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为有了饭卡,她每顿饭都按时吃,吃得很饱,课间还给自己加餐,通常是白煮蛋和牛奶,有了体力她还偶尔去操场上跑圈,她想用尽一切力气让自己长高,有个健康的气色。
这天在食堂吃饭时,鱼薇刚把端着的盘子放下,耳边忽然传来咋呼声。
“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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