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番外二(3 / 4)
气得胸口一滞,简直不知道应该跟这个人说什么好。那个香港同学看着他轻蔑一笑,再次用鼻孔瞟了他一眼,转过头去,施施染然地走了。
余洋还没有想到该用什么话去怼他,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错过了当场退回去的时机,他顿时气得在原地暗暗地翻了好几个白眼,囿于他学霸和帅哥的双重光环,他不能做出太不符合他人设的行为,只能选择动作幅度相对较小的翻白眼儿来表达他内心的不满——差点儿把他眼珠子翻脱眶。
然而更让余洋生气的是,那个香港同学回去当天晚上就挥毫写了一幅毛笔字,用香港话告诉他们,你们内地人连毛笔字都写不好,连繁体字都不会用,还好意思说你们自己文化传承做得比香港好吗?
写完就贴在他们学校的餐厅下面,引来无数行人围观。
余洋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完没了了,当时气得不行,要冲上去撕掉那张纸。然而那个香港同学好像早就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一样,见到余洋,施施然地从人群中走出来,眼角眉梢都是掩不去的嘲讽,“撕了又有什么用,你们不还是没有我们写得好吗?连毛笔字都不会用,还说文化传承做得好?真是笑话。”
余洋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一手烂字全校闻名,高中时候就经常被老师当作反面教材来告诫班上的同学。所幸他分数够高,通常能够甩第二名好多分,所以就算是卷面分扣得比较多,也对他的排名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段霁转学过来,因为他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卷面十分让人赏心悦目,他们两人经常被老师拿来作比较,因为有了段霁在旁边比着,余洋这才把他那一首“老中医体”给稍微收敛了一点儿。
他从小到大就偏重理科一些,高中的时候,老师成天在他耳边讲说他的字不好,他都因为自己学的是理科,写文字的时间比较少,从来没有往心里去过。到了大学,基本上都是在用电脑做事,更加不会专门腾出时间来练字了。以前就不好的那一手字,此刻更是没法儿见人。
被那个香港同学当着面这么一问,余洋竟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
是啊,虽然这个香港同学说的话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但是对付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把他擅长的给抵回去,但偏偏高傲了二十几年的余洋就是在这上面拿不出底气来。眼看着他引起来的战火就要烧到整个内地学生身上了,旁边一个声音适时地插进来,“会写两个毛笔字很了不起吗?”
段霁走上来,那张一向没什么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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