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2 / 4)
二十板子,便把事情都招了。
原来早在陈氏的丈夫郑槐死之前,不甘寂寞的秦氏就与这赖三勾搭上了。后来郑槐死后,赖三开始由原来的偷偷摸摸变为光明正大跑来郑家与秦氏厮混。
陈氏看不过去,劝了婆婆几句,却被秦氏指着鼻子骂了一顿。陈氏自此不敢再多说什么。
可是哪想得到后来,赖三又看上了年轻的陈氏,还说动了秦氏,两人一起逼陈氏就范。
陈氏自然不愿,有一次赖三对她动手动脚时,陈氏被逼无奈之下只好喊人救命。
赖三见陈氏态度强硬,便死了这条心,可是却动了歪心思,说动秦氏诬告陈氏害死亲夫,给陈氏一个教训。
赖三招完,秦氏也萎靡了下去。
最后的结果,按照律例,秦氏属于诬告儿媳,不过她是陈氏的长辈,因此只被判仗责八十。
而赖三因为诬告陈氏谋杀亲夫,按照律例,被处以死刑。
至于无辜的小混混胡九,则被当庭释放。
随着赖三和秦氏被人带下去,孙知府方看向沈默,“没想到一切都让守言你料中了,这案子确实如你所说,是那秦氏和他的奸夫搞的鬼。”
这还是孙知府第一次称呼沈默的字,可见他对沈默判案能力的肯定。
沈默淡淡笑道:“下官只是多看了两遍案卷,若不是大人吩咐对赖三动刑,赖三也不能这么快便招。”
通判和同知都是副官,是没权利亲自审理案件的,沈默这么一说,相当于是委婉的肯定了孙知府的断决能力。
孙知府微微笑了笑,很是受用这句话,同时觉得他这个新下属既有能力又不仗着状元的身份骄矜自傲,倒真是难得。
毕竟他这个知府日常公务太多,若是多一个断案能力水平高的通判,对于他这个一府长官来说也是件好事。
他便开口又褒奖几句,顺便邀请沈默跟他一起吃午饭,沈默却委婉的拒绝了,“下官中午约了当地的几个乡绅吃饭,大人的好意,只能心领了。”
孙知府以为他是请当地的几个乡绅联络感情,好开展工作,便道:“既然你有正事,那我就不留你了。”想了想,又好心提醒了一句,“万家和胡家都是本地有名的大族,你要是想取得政绩,最好和这两家搞好关系。”
沈默很快就明白孙知府误解了他的意思,“我宴请的名单上并无这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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