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枪毙(2 / 14)
涂:“幸好鸡还没来得及杀,不然现在连个试验品都没有。”
给鸡染上之后,刘茵就松开了它。
“先看看鸡的情况,咱们再决定要不要给金玉染毛,反正队里人现在很少来这边,也不怕有人会看到金玉。”
“嗯。”
金玉在家里住几天之后,刘茵肩膀上那股无形的压力更大——这货太能吃了!
她想,要不是虎妞这几天给金玉‘科普’,估计这货能一顿将院子里的鸡给霍霍完。
还好金玉是一头骄傲的狼,在家吃了一顿之后,也会出去打猎,带回来的东西完全能抵他的口粮。
郑向东带着全部身家去了京市后,刘茵和虎妞就开始了养狼的生活。
尽管知道虎妞能和动物沟通,但她还是使用精神力,如同疏导旺家和满满那样,让金玉对这个家更有认同感。
狼和狗是同一科,大家时常说狼是冷血动物,其实不大对,狼的恒温动物,若是从小驯养,也能亲近饲主。
只是,眼前这只已经成年,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让它多做一些狗的相关动作。
比如时不时耷拉下耳朵,或者竖起尾巴等等。
郑向东去京市待了差不多二十天才回来。
再看到金玉的时候,当真刮目相看,除了眼神之外,行为什么的已经有点狗的样子了。
“爸爸,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
好久没看到爸爸,虎妞一看到他之后就抱着他的手。
郑向东将身上的东西放下,从里头拿出几本书来:“爸爸也很想你,这是明辉给你的。”
“一定是故事书,上回明辉哥哥给我写信的时候,就说了要送故事书给我。”她接过之后立刻翻开,果然看到很多图画,全都是彩色的。
“那你看完之后,也给金玉和满满讲一讲,让它们也跟着听一听。”
虎妞兴奋的点头,捧着故事书就跑到外头给她的小伙伴们说故事去了。
刘茵给他冲了被蜜水,放下后笑道:“书那么重你还扛回来,累不累?”
没了闺女在旁边碍事,郑向东直接抱住媳妇儿,亲了一口:“看到你之后精神百倍。”
刘茵在他身边坐下,拿起她倒的那杯蜂蜜水:“这杯水虽然很甜,但你没喝嘴巴都这么甜,我看也用不着喝了。”
“媳妇儿倒的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