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3)
幽暗的书房中, 陆渊立在那一幅幅画卷前,慢慢踱步,将这些从她手下绘出的景色一一过目, 已经看了十几年, 但他好像从来没有厌倦过。
天幕垂垂, 几颗夜星悄然爬上白昼交替的余霞另一头, 如今天黑的要比以往要早些, 长廊还未点灯,只听见匆匆脚步后,白致推门而入。
他一向话少, 进去以后照往常一样行过礼, 喊了声‘三爷’。
陆渊背对着他,许久才开口,“你还记得你到我身边多少年了吗?”
白致略顿,答:“十年。”
十年,不长不短, 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到这样大, 还记得陆渊刚找到他的时候,他在破庙中和一堆乞儿抢食, 陆渊站到他面前,伸出手, 白致就这样跟他回去了。
也许是生来二人就有默契,陆渊给了他改头换面的机会,他从来唯命是从, 这十年,他教他武艺,让他认字, 若没有陆渊,他可能早就饿死在破庙中。
陆渊长叹,“十年,竟然这么快。”他转过身,走到白致面前,从面耳交接处,轻轻揭下一层皮,那皮薄如蝉翼,轻飘飘在手上,一点分量也没有。
要是云露华现在在这里,她一定会惊讶,那□□的背后,竟是一张和白缙有七八分相似的脸。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和白连时的脸肖像。
揭下面具的那一霎那,白致就全都明白了,他拱手道:“属下一定不辱使命。”
当年陆渊将他带回来后,问他叫什么,白致想了想,说叫狗蛋,乡下人家不讲究名字寓意,反正越贱越好养活。
陆渊指着书的一页,和他说,“君子以致命遂志,你就叫致。”
他又说,“白致。”
那个时候的狗蛋眼中还有些许迷惘,但当他成为白致后,就知道什么叫做致命遂志了。
跟在陆渊身边这么多年,他早就全都看明白了。
当夜,白府门口站了个奇怪的人,笃笃敲门后,守门奴从里探出头,夜色正浓,他花了眼,先叫了声‘公子’。
定睛一瞧,才觉得不对,眼前这人眉眼和白缙极为相似,但却不是白缙,他没由来的一阵紧张,“你是哪个?”
白致微微抿唇,抬头看着高悬的府匾,心里念过一遍‘白府’,“我要见你们老爷。”
白连时贵为当朝大学士,天下翰林之首,每日来找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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