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算账(2 / 3)
更加值钱。
林灯一听,心中就有数了。
“至于那些聘礼……”方氏想了想道:“姚家送了许多海味,有蚝豉、鱼翅,还有鱼肚……还送了两雄两雌两对鸡,四京果、四色糖、香炮镯金、茶叶芝麻……哦对了,还有二斗米!加起来怎么着也得有四、五十个大洋吧!”
四五十个大洋在这个年头着实不少了,不过林灯在姚家时打听过了,听说姚启安现在在大学做老师,一个月的工资就有四、五十个大洋呢。
所以对他来说,这点娶媳妇的钱还真不算什么。
即便如此,林灯还是在自己心中的小账本上默默地记了一笔账。
将来离婚的时候,她会将这些钱都还给姚家的。
虽说这个婚不是她想结的,但就像彤云想要自由还得自己花钱赎身一样,有些事情就算不是因她而起,她也不得不负起这个责任来。
当然,如果她难缠一些的话,离婚时她不仅不用给人家钱,还能从姚启安那里拿到一笔“分手费”,将他“剥一层皮”。
不过林灯毕竟只是个“假媳妇”,和姚启安不是真夫妻。
所以她现在虽然很需要钱,却没打算要姚家的钱。
该是她的东西,她定然不会平白让出去。不该是她的东西,她也绝不贪图。
问完这些之后,林灯又问了问方氏她嫁妆里的那箱药材都是些什么东西。
方氏无奈地说:“你这孩子,打小记性就不好。出阁之前,娘不是都给你交待过一遍了吗?怎么病了一场之后,就又记不清了。”
话虽如此,方氏却还是耐心地告诉林灯那里头都有哪些值钱的药材可以用来送人,哪些是可以留着给自己补身子的。
林灯都一一记了下来。
直到下人过来通知,说是午饭在大厅里摆好了,母女俩这才相携起身,朝前头走去。
这时,林灯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娘,彤云的卖身契是不是还在您那儿啊?她都随我嫁出去了,您怎么不把她的卖身契也一并给我呢?”
方氏听了便道:“婉儿,你打小便既柔弱又心善,娘这不是怕你一时心软,就把卖身契还给彤云了吗?虽说现在大清已经亡了,不应再买卖仆人,可娘总觉得这下人若不是买来的,用着就是不放心!所以啊,这彤云的卖身契还是让娘攥在手里为好。有这么个东西在,她也不敢轻慢了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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