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百花宴(上)(3 / 4)
书人家,可长辈们都不迂腐。祖父经常教导我们,做人要变通。”
程月娇穿一身樱粉色的交领襦裙,颈间戴着一串明珠,颗颗珠子都有拇指肚那么大,晶莹明亮,成色极佳,映得主人娇憨的小圆脸会发光一般。
“曾祖父少时家中拮据,他为赚取束脩,曾帮同窗捉笔做文章。当年还因此为翰林院的大学士诟病,认为他学问再好,也是不诚实之人。可祖父说,一个人明明有读书天分,却因交不起束脩中断学业,一辈子混迹市井,做最苦最累,报酬却最低的职业,这样自己都不懂得为自己打算的‘诚实’不要也罢。”
“这倒是,”其姝很是赞同,“如果不是那些同窗自己无心向学,程首辅也不可能有机会为他们捉刀。说到底,他不赚这笔钱,也会有别人赚。从来都是先有买家才会有卖家,就像……”
她说到此处停住了,当年尚永泰教导女儿们时举得是青楼教坊做例子。因为其姝三姐妹至少有一个长大了要继承隆盛,所以不能像平常的姑娘家那样不谙世事。
可这样的话题说出来给未出阁的裴萱和程月娇听,未免显得她这个太子妃不够庄重了。
裴萱还在其次,毕竟早混熟了,谁也别嫌弃谁,程月娇还是头一次见呢。
程月娇倒不追问她未说全的话,只是道:“所以,对于家中小辈未来的前程,祖父也教我们要懂得自己打算。譬如前些时候都在传我要入东宫,祖父便让我自己想到底是不是好去处。我是不愿意的,伺候太子殿下当然无比荣耀,可是我天生没那么上进,就想嫁一个平平常常的夫君,能听我话的那一种,没事还可以多回娘家。娘娘不会嫌我没出息吧?”
咦?原来重点在这里。
怪不得裴萱非要在宴席开始前把人领过来呢。
其姝当然不会嫌弃程月娇这样的想法。
人家没有和她抢裴子昂的念头,她开心还来不及。
而且,也算志同道合,其姝嫁给裴子昂的理由有千百条,却没有一条是因为知道他未来前程远大——毕竟那时先太子刚被年年医好,眼看着与上辈子命运都不同了。
她是觉得裴子昂待她好,听她说话,还答应让她继承隆盛,不干涉她出外做生意……聪明的姑娘家当然明白,就算夫婿前程再远大,不把自己当回事儿,那后半辈子也不可能过得好。
这么一来,后面不管聊什么,其姝都觉得与程月娇十分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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