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1 / 7)
多少人给他递情书啊。只要他坐在图书馆里安安静静地看书,原本空荡的周遭,不肖十分钟,就会被妹子们填满。篮球场上,大部分妹子都是他的粉丝。
走在路上,总有人会多看他几眼,不论男女老少。
学生时代,他确实很受欢迎,用“万佛朝宗”来形容也不过分。
这大概和所有学校风云人物都差不多吧,顶着所谓学霸和美少年的光环,混的游刃有余。
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虽然对自己的长相极度自信,但是倒也没有到不可一世的地步。
经纪人听了他的故事,曾经呲他:“宋念,你不觉得这样很卑鄙吗?你不过是仗着年少时心里的那份不平之气,想要征服那姑娘。你能确定,那就是爱情吗?”
没想到,看起来不靠谱的刘深,也说了句靠谱的话。
那时候,宋念还没有遇到长大后的白栗,也没想过真正的爱情,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只知道,这个藏在他心里八年的女孩,是他生命里很特别的一个存在。
现在他大概能回答一点那个问题了。
“爱情啊,是会把你变得不像自己的魔法。”
就他现在这副怂的要死的样子,还能理直气壮说“征服”这种鬼话?
真是笑话。
不过呀,他只对她认怂。
心里莫名升起了小骄傲。
走廊尽头的时钟,滴滴答答,欢乐地划过了晚上十一点。
刘深顶着鸡窝头,眯起眼睛,一脸颓相,从房间里走出来。他边走边问宋念:“大哥啊,你这发什么疯呢?大晚上的不睡觉,拆房子呢。”
这哥们有起床气,有时候比宋念还冲。宋念看了他一眼,冷淡地说:“我做复健。”
“你白天不是在左医生那儿练了一天吗?也该休息了。”
“厕所向前走到底,右手边就是。”宋念平心静气地说,“你可以选择洗把脸清醒一下,也可以选择回去睡觉。但是,不要妨碍我练习。”
“我就不明白,你爸……”刘深提到了敏感词,立马抖了个激灵,清醒了不少,小声抱怨道,“你把这个房子也不当回事。你家这个隔音效果太差了。不是一般的差劲啊。也不考虑修一修。”
稍微大一点声响,他在房里听得一清二楚。
宋念凉凉地看了他一眼,越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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