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13 / 13)
物是她帮朋友递给他的,原来她就是陶夭。
第二次见她,是放学路上,他坐车里,她和一群女孩走在路上。
和她挨得最近的是个美丽高挑的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有些印象,在汇演上,一曲古筝曲,被那女孩演绎的极其到位,是公认的“校花”。
不知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见校花一把搂住陶夭的脖子,瞄着她的脸蛋,用力的亲了一口。
车子正好路过她们身侧,车窗敞开,他听见陶夭脆生生的声音:“要死啦,搞得人家满脸口水,你丫是狗投胎啊!”边说边动作夸张的擦着脸。
她擦掉这边,校花就亲另外一边:“小夭夭,我是这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一颗少女芳心随意践踏。”
她一巴掌拍过去:“呸,丫能变阳光王子不,能变,我就不践踏你。”
原来,她朋友那么多,连校花都喜欢她。
然后,他莫名的开始暗暗注意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他记录她生活点滴的本子,已经写得密密麻麻。
十几年的事情,他简单陈述。
她问:“既然这么喜欢,为什么不再去找她?”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后涩然一笑:“错过错过,因过而错,因错而过,错乃因,过为果。”
他又说:“总以为经历了一些事情,自己成长了,到头来,还是栽在自以为是上头了,以为那样是对她好,却没考虑过她心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其实,她需要的是在痛苦的时候,可以相互搀扶的男人,对她来说,一句‘我在’,胜过千万遍‘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