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5 / 6)
机会见他这般窘迫。
阿骨打将叶延舟从初中带到高中,几乎拿他当半个亲生,哪管他抗议不抗议,兴致勃勃对沈瞳道:“就有一天,他找回了你的狗,兴冲冲去你学校,遇到你被钢琴王子表白。”
钢琴王子……是说顾希闻?
沈瞳记得他和自己表白那天,一中举办了一场建校百年的纪念演奏会……
那天刚好是她生日……
记忆沉浮,似浪头接连拍向沈瞳,她恍然睁大了眼。
阿骨打一时嘴快,打趣完了叶延舟,立刻被雁子拖着逃离了案发现场——对,这里就是案发现场,叶延舟牵着胖达回到学校,就坐在这个他们早年常坐的位置,眼泪刷刷往碗里落。
十四岁的少年,初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迷雾倏然消散,忽然间沈瞳解了很多困惑。
为什么他忽然与她断了联系,为什么他找到胖达也不和她说,为什么他对“弟弟”这个称谓格外敏感……
她还记得当时顾希闻与她表白的场景,在学校礼堂的后台,室内乐团的人都在,不知为何葛芸蕾也在。
原本众人只是在拿沈瞳和顾希闻打趣,葛芸蕾偏要出来打岔,说沈瞳在原来的学校有个青梅竹马,每次上编程课,都能看到她和小竹马偷偷在网上聊天。
当时她怎么答的?她说,她没有什么竹马,只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她怎么可能会对一个小屁孩动心?根本就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所以,当时好巧不巧,恰好被叶延舟听到了?
沈瞳脸色微僵,偷觑坐在身边埋头吃面的少年。
叶延舟被戳破了糗事,满脸端作冷峻之色,却有耳根一点绯红,久久不能褪去。沈瞳想了想,还是认真描补了一句:“那时候我没开窍,说话都不当真。”
他耳根绯色更重,大有往脸颊扩散之意,含糊地应了声:“嗯。”
作者有话要说: 胖达:我要便便!我要便便!我要出门便便!康康都几点了!昏君!还带不带朕上早朝了!(挠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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