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部分(4 / 6)
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媒体从业者的不尊重...... ...... 昆明电台音乐广播主持人戴夫认为:张杰以一种猎奇或断章取义的态度写这篇文章是非常不负责的,这会给很多方面造成一定伤害,把事情的本来面目给曲解了。米多多不是一个特别极端的人,不会说这么极端的话,这篇文章的作者始终没有在第一现场出现过,没有直接采访过多多,因为多多在昆明的全程我是跟着的。作为一个新闻记者,这样来写的话应该是缺乏新闻道德的,这本身就缺乏一个记者应当具备的起码素质......米多多同志完全有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看了看柯明蔚整理出来的采访欢喜地说:“在文章开头,你把我这本书的介绍‘粘’上,不能忘了咱在干什么呀,另外,你要说,采访的这些人全部赞同米多多的举动——就是跟张杰打官司这件事儿,结尾重点提及到:他在为自己乃至全国同行讨一个公道啊!” “题目怎么说?” “早想好了。叫‘DJ也成名人!出书还打官司!’” “怎么样?”老戴迅速拨过电话来问。 “正义还在我们一边!”我坚定地回答。 “当应酬慢慢多起来,我们就开始有点儿洋洋自得,觉得像大腕儿一样徒有虚名地混着也不错,至少理直气壮膨胀着的时候,感觉挺好。 趟进了这个圈子,就像上了条“贼”船,身不由己情非得已,即使不随波逐流,也难逃习惯“恶”势力的捉弄与摆布,索性没鼻子没脸地牛逼起来,有一搭没一搭儿穷贫,不把别人当回事儿,独自将自己挂起来狂恋! 等到懂事儿多了,被戏弄得焦头烂额了,气生不到点儿上了,才发现:坏了!于是整天忧心重重地活在别人和自我怀疑里,嬉皮笑脸没心没肺地得过且过,挺不消停挺不塌实,四个字:没着没落...... 这些天我就没怎么睡觉......” 其实才有几天没上节目,我就憋得有点儿发疯,一切全乱了。我的生活节奏是被节目主宰的,我的时间也是被节目分割的,我喜欢我每天上节目时狂呼大叫,它已经成了最好的发泄方式,积压的郁闷顷刻全无。 我不知道我的节目为什么有人听,这完全是我的个人行为呀?难道我真的如他们所说说出了他们心里话?难道他们跟我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或者听我述说疾苦坦吐不快有一种莫大的幸灾乐祸?我永远不了解我的听众,就像他们一样不了解我,我们是分别属于“两个世界”的。 即使栓来一条猪在这儿瞎哼哼,也会有人听。
我是一腕儿啊(五十九)
《音乐娱乐周刊》果然在一版显著位置登出了柯明蔚撰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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