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4 / 5)
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那场比赛是我们小组的一个比赛,我当时都决定了,比赛完了我就悄悄地走,可没想到,你竟然说我的衣服漂亮,还问我冷不冷,当时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看了姜玉燕一眼,笑了笑:“我在想,这个人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她难道就不觉得男人穿女装不正常吗。”
姜玉燕:“穿什么衣服是人的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接着我就想,就是个神经病我也认了,”张莱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他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毕竟她是第一个说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好看的人,她还说我设计的衣服好看,就是她是个神经病,她也是个好人。”
“你给我的衣服投了票,还说要跟我一起合伙做买卖,当时我就想通了,我喜欢设计衣服,我干嘛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放弃这一切呢。就像你说的,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设计师,我以后要正大光明的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让那些人只能羡慕惊叹。”
张莱说完这一切,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玉燕,咱们今天没有酒,我就以饮料代酒,敬你。”
“玉燕,谢谢你。”
张莱虽然爱穿女装,但他的性格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突然这么煽情,姜玉燕还有些不适应。
“张哥,我没做什么,你谢我干嘛。”
“谢你干嘛,玉燕,你不知道,你你当时说我穿那件衣服好看,说我的衣服好看,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我当时都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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