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3 / 5)
问题的!
姜蘅:“可以的,我到时候会现场伴奏弹古琴。”
“你还会古琴吗?”所有人看了过去。
“那是当然了,从小学到大,现场伴奏效果会好很多,我待会儿就去拿琴。”
姜蘅弹了二十年的古琴,开始是她父母觉得学乐器能修身养性,逼着她去的。
没办法,她爹靠着武力说服了她。
当年她也就是学着玩,每天都想快点完成老师任务,好去玩,在一个班学得最快。
老师问为什么急着走,她就实话实说了,要去练柔道。
古琴老师不信,直到看到她和人练摔跤,还拿了小组第一的时候,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她当时不想练琴,后年却成了专业的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也弹的一手好琴,两个人这方面很契合。
姜蘅当年从音乐学院毕业,进入了一个民乐团。
可惜那时候民乐已经不吃香了,如果没有表演她一个月只有三块千的基础工资,外面能代课的也很少,经济拮据。
她爸妈给她买房付了首付,不过每个月自己要还五千的贷款,她也不好意思问家里再伸手,于是只好另找出路当了健身房教练找外块。
没想到倒是干的红红火火。
姜蘅参加过不少演出,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她有天生的乐感,这个国庆晚会自然不成问题。
如果这次是她独奏也能有很好的效果,不过既然是武术社的节目,自然要有他们的特色。
所有人都震惊了,他们开始以为对方是个花瓶,没想到非常硬核。
会古琴啊……难怪一心想加入音乐社。
武术社的人也知道姜蘅不是自愿加入了,他们都打听过。
不过现在必须说这个人太适合他们社团了,这大概就是缘分。
“明天晚上六点开始排练,我现在回家去拿琴,你们接着练。”
姜蘅丢下这句就走了出去。
原主的养母,那位大家闺秀有把很好的古琴。
不过后来王碧容搬进来,就把原配很多东西扔了或者放到仓库。
那个女的不识货,其实那把琴非常名贵。
姜蘅自然要把琴拿回来,既然这次能用得上,放在家里也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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