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2)(6 / 11)
庭说名字越简单约好,不如叫霍一。
姜蘅觉得这像是闹着玩似的,不过霍川却说也还可以,两个男人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霍一周岁的时候,姜蘅国外音乐学院的研究生申请通过了,她要去念书两年。
生活不仅仅有爱情,还有事业和远方。
霍秉庭一百个不愿意,为什么还得分开两年,不过被姜蘅哄了一周,好歹勉强同意了。
夫妻或者情侣都有自己的相处之道。
姜蘅虽然偶尔突发奇想,但是认错态度天下第一,总能做到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霍秉庭虽然年纪越大脾气越大,不过姜蘅却总能很快把人哄好。
姜蘅要走的那天,霍秉庭亲自去送人。
临走的时候,他狠狠抱了一下对方的肩膀。
“最后一次了,等你回来休想再离开我,一周都不行。”
“好,我知道了。”
霍秉庭狐疑的看着人:“你是不是故意的,出去读书就是想离我远一点?”
姜蘅知道这个狗男人老毛病又犯了,开始作天作地。
她也懒得解释,踮起脚亲了上去赌住人的嘴,截断对方的喋喋不休。
被人深吻的时候,姜蘅模模糊糊的想总算撇开了话题。
这一招真是百试百灵,就是嘴有点痛。
还真是野狗,年纪越大越野,这以后不约束点还得了。
全文完。
番外
姜蘅三十岁的时候, 霍川生了一场大病身体已经不太好了。
霍川对照顾五岁的小女儿没什么精力,于是把送到了霍秉庭那里。
一个月有二十天跟着霍秉庭。
这几年下来, 兄妹相处的非常好, 小姑娘也很喜欢自己的大哥, 而且嘴甜又可爱。
姜蘅没有自己的孩子,却和小霍一相处的很好, 也许是因为对方有和霍秉庭相同的血缘, 也许是因为这个孩子非常让人省心。
实话说, 姜蘅很讨厌小孩子, 但是有一种例外, 就是非常听话懂事又可爱的那种。
霍川刚好属于这一类型, 遗传了来自父亲的外貌好基因,智商也非常高。
属于那种把她照片po到网络上,下面一大堆人组团表示要来偷孩子的类型,一双浅色的瞳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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