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6 / 6)
会钦服。
◆原文
凡子之孝父母,必作人有规矩,办事有条理,亲族赖之,远近服之,然后父母愈爱之,此孝之大者也。若作人毫不讲究,办事毫无道理,为亲族所唾骂,远近所鄙弃,则贻父母以羞辱,纵使常奉甘旨,常亲定省,亦不得谓之孝矣。敬神者之烧香酬愿,亦犹事亲者之甘旨定省,实无大益。若作人不苟,办事不错,百姓赖之,远近服之,则神必鉴之佑之!胜于烧香酬愿多矣。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
●解读
凡是子女孝顺父母,一定是做人有规矩,办事有条理,亲戚们都依赖他,远近之人都佩服他,父母也因此更爱他,这就是大孝。如果做人没有档次,办事毫无道理,为亲族所唾骂,远近之人都鄙弃他,从而给父母带来了羞辱,这样的人即使常常用美食供奉父母,并常常探视父母,也称不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