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3 / 4)
很无力,指天发誓说不喜欢他,天下男人死绝了也不可能喜欢他,李念很懒很自大,生病的时候像个耍无赖的小痞子小瘪三,身体好的时候狂妄自大自以为是。
可是,可是除了这些,李念人帅,家庭好,学历高,事业有成,偶尔下一次厨还是那种不做则已一做惊人的效果,擦的地板永远比田小麦干净……
是的,李念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住在田小麦的房子里,生完那场病后,李念的时间似乎多了起来,有甚至怀疑他要不要上班?总之田小麦也不知道他上没有上班,因为她每天早上八点就要挤公车,那个时候他正起床或者还没有起床,他有时心血来潮开了车去接她下班,对于这点,田小麦从来都不会认为他是纯粹来接她下班的,他摆明了是做给沈晗看的,时时提醒沈晗她田小麦是名花有主的。有时回到家里发现早上出门前还乱糟糟的家里已经被收拾得窗门几净,茶几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长颈的水晶花瓶,瓶里每天的鲜花都有更换。更难得的是他会下厨,做的菜可以与这城里最好的厨师媲美。他下厨的次数不多,做过两次中餐和一次西餐,吃得田小麦肚圆肠滚,饱嗝打了半个小时才在李念嘲讽又得意的目光中消停。
也是生完那场病,第二天李念很自觉的躺到沙发上去了,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田小麦很想问他为什么非要住在她那儿,可是最终没有问出口,从他自动回到客厅沙发上睡觉的那一刻开始,她心里有的一点点的失落,甚至觉得自尊受了伤害,总之,不知什么时候就长了一个小疙瘩。
他的心里藏着那个女人,他只有在生病的时候脆弱的时候才想找个人靠靠抱抱。身体好了之后,他又变回了原来的自己,总喜欢捉弄田小麦,不折磨得她鸡飞狗跳就不罢休。有时也晚上偶尔出去,但都会在十一点钟以前回来,身上有酒精的味道抑或有陌生的香水味。
她变得越来越敏感,敏感到她都讨厌自己。
他在家的晚上,两个人各居一室,田小麦在卧室里更新微博写日记或PC照片,李念在客厅看电视或回邮件,偶尔听到他接听电话,每每这个时候,她就竖起耳朵听他在说什么,猜测电话那端说什么,他要出门的时候也会跟她说一声。他走后,她的心情就莫名其妙的变得很糟,田小麦很想抗议,为什么他要这样厚颜无耻的住在别人家里。可是这样的话她从没有说出口,因为李念会用一句:“我们是夫妻。”来堵她的嘴。
而且她田小麦是谁,她现在能做到连一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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