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2 / 4)
这样的口是心非,可是她真的害怕,害怕有一天这个男人不在自己身边不再对自己好了,她害怕失去心爱后的痛苦与无尽的孤独。
他爬到床上,侧着身子躺在她的身边,一只手依然替她揉着肚子。
“手酸了吧,别揉了。我不痛了。”田小麦轻轻拿开那只手。那只手覆盖的下面曾经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想到那个被生硬从自己身体剥离的那团血肉,顿觉酸楚。自从认识这个男人,她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将人生的酸甜苦辣狠狠偿了一遍。各种滋味都比她之前活过的二十六年所偿的都要深刻一百倍。
“过来,让我抱着你睡。”李念将手伸到她的脖子下。
她枕着他的手臂,连气也不敢出。
“这里十多年前是一幢很普通的砖瓦房,我在这里生活了七年,那七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七年,我跟一对和睦慈详的老人住在这里,他们给了我这世上最温暖的东西,他们是我最亲的人。三年前这里对三十年以上的旧房要进行拆除,我买下这块地皮,建了这座别墅……”
田小麦静静地听他说着。很多的时候,他总会说一段很长的话,让她攸忽间明白他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做。比如上次他要喝姜糖水,他当时不会跟他解释他为什么非要喝那个,但很久以后他会说出一段故事,让她明白他为什么要喝。
田小麦知道这个男人是非同一般的富二代,他比他们更重情重义,他比他们更懂得生活的艰苦更懂得人生的悲欢离合,他不是她所想的那样无理肤浅。他是一本深邃而充满悬念的书,是一本值得让人翻阅无数遍的书。
她知道自己完了,她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心。
“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了,我相信你还是那个愿意陪在我身边的女人。”他很笃定地说。
“为什么?”
“你就像那对和睦慈祥的老人。”李念没有说她就像他的亲人。
“呵呵,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不,你就是。”他将头埋进她的颈窝,有点撒娇地说。
唉,这该死的男人,总让人该死的沉迷。田小麦总是无可奈何,无可奈何不能自拨地沉迷着。她也知道,如果有一天他什么也没有了,她依然还愿意陪在他的身边。
午夜醒来,李念不在身边,江风撩起白纱窗帘,盈满一室的凉风。白月光里,隐隐看到露台上站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她起身,光脚踩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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