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豪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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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治十八年六月戊申,趁弘治帝大行,举国哀悼之机,鞑靼首领小王子举兵万余,悍然叩边宣府。

    与往昔不同,此番叩边,鞑靼有备而来,并不打算抢了就走,小王子用兵有道,沿牛心山、黑柳林一带布下营盘,长阔达二十余里。

    营中人喧马嘶,弩箭齐备,刀光耀目,一副打持久战的势头。

    得夜不收谍报,巡抚都御史李进、总兵官都督佥事张俊均知来者不善,情况危急,却在如何应战上发生争执。

    李进主张坚固墙垣,闭境自守。待鞑靼三鼓气竭,兵困马乏,再偷营劫寨,出奇兵袭之,自可退敌。

    张俊连连摇头。

    石城汤池,固可以坚守,鞑靼骑兵又不是傻子,自可以绕路。若被破开隘口,沿途的边民可挡不住鞑靼的长刀铁蹄!

    “坚城固守,方为不拔之策。”

    “不可!此举无异陷边民于水火!”

    “若为贼虏所趁,长驱直入威胁京城,张总戎可担当得起?”

    “分兵把守,守望相助,才是上上之策!固守城中做个缩头乌龟,任由百姓被鞑子践踏掳掠,你我都将是罪人!”

    二人各执一词,闹得面红耳赤,仍是争执不下。争到最后,连“莽夫”和“书生不知兵”的话都砸了出来,眼瞅着就要上演一出全武行。

    休要以为李御史是文官,动手便会吃亏。

    论起单挑肉搏,李御史绝对人中翘楚。经历过朝堂风雨,除两位都御使,打遍都察院六科无敌手。非是强悍到一定境界,也不会被派至边疆重地,巡抚重镇,和刀口染血的军汉叫板。

    再者,文武有别。

    真打起来,李进可以拼尽全力,拳打脚踢,上牙口都成。

    张俊却不行。

    身为总兵官都督佥事,无论挥刀砍人还是抡拳砸人,劲道自是一流。双方都在气头上,不小心把李御史打出个好歹,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互不想让,几要掀翻屋顶,委实苦了堂上将官。

    副总兵白玉因犯法被押回神京,至今没人补缺。参将李稽和游击将军张雄想开口劝阻,几番话到嘴边,都被咽了回去。

    李御史和张总戎吵得厉害,到底没动手。自己搀和进去,被凳子砸到,刀鞘拍飞,青个眼圈掉颗牙,有冤也没处伸。

    眼见两人吵个没完,耽搁正事,宣府镇守太监刘清终于坐不住了。

    军情紧急,这二位打算吵到什么时候?是不是要等鞑靼打到城门口?!

    鞑靼骑兵在边军眼皮子底下扎营,打的是什么主意,不用细想就能明白。

    鞑靼首领可延汗,别号“小王子”,却已是而立之年。从侄子手里夺取汗位之后,陆续兴兵讨伐漠南诸部,除亦思马因、火筛、亦卜剌等少数部落,几乎统一整个漠南蒙古。其后连续击败实力强盛的瓦剌和兀良哈,一跃成为草原上最大的势力。

    正统年间,也先统治时的瓦剌称霸草原,曾将鞑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能伏低做小。

    风水轮流转,小王子登上鞑靼汗位,鞑靼日益强盛,换成瓦剌被各种拳打脚踹,不得不退回漠北,非必要绝不涉足漠南。

    兀良哈诸部同大明关系最铁,被鞑靼逼得没办法,全部退回朵颜三卫驻地。人多羊多,结果自然是草场不够。仗着兵强马壮,直接跑到女真的地界上跑马放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吞虾米。干不过鞑靼,欺负还没开化的野人女真,对兀良哈实是小菜一碟。

    当然,于当下的朵颜三卫而言,也只能欺负一下女真,早不复太宗皇帝时的强悍风光。

    女真部落没少冲破拦阻,跋山涉水向明廷哭诉。然哭诉得越多,就被打压得越厉害。日复一日,朝廷不烦,兀良哈都觉得烦。

    自此,鞑靼骑兵横行漠南草原,耀武扬威,全无敌手。

    在解决了草原的内部问题之后,小王子兵锋倒转,直接将矛头指向明朝。

    放牧的日子不好过。

    小王子本人也好,各部首领也罢,都是相当的“清贫”。遇上不好的年头,水草不丰,动不动就要饿几天肚子。别说元朝皇室,就是同明初的北元贵族相比,也是天上地下,地主贫农。

    没钱没粮食,没有牛羊盐茶,要生存下去,只有一个办法:抢!

    瓦剌被赶到漠北,过得比鞑靼还穷。举兵一回,抢来的东西还及不上行军损失。

    兀良哈倒是富得流油,被邻居抢过几次,也学聪明了,坚守三卫驻地死活不出。宁可漫山遍野跑马,也不和鞑靼短兵相接。

    留给鞑靼的选择,只有大明。

    对鞑靼而言,明朝是个庞然大物,也是放在眼前的一块肥肉。每每下嘴,都能咬下满口油水。

    但这块肥肉也不是总能轻易下口。万一遇上某个死硬的文官,知兵的边将,肉里必要夹着石块骨头,好不好就要磕掉几颗门牙。

    弘治年间,天子任用贤臣能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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