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3 / 7)
好。”
撇开私人恩怨,顾奇林担当得上“名师”的称呼,每次出庭都带上她,几乎都让她进行辩护,事后还悉心教导,作为一名实习律师,陆安知越来越老道。
法院是她已经太过于熟悉的地方,对于庭前的工作程序办理是越来越利索。在开庭之前,她与委托人进行事实的最终确认以及证据的核对,庭审当事的辅导等等工作。
作为菜鸟,背后能有个实力担当的师傅是很有安全感的事情,生活上她可以跟顾奇林毫无交集,但工作上她觉得自己可以信赖他。
所以庭上,陆安知捧着辩护词,一如既往地镇定自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本律师为依法维护朱XX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本辩护人精研了本案已取得的全部卷宗材料,并多次会见朱XX本人,在全面了解案情、证据的基础上,在此郑重提出朱XX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本案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理,起诉方收集证据手法屡屡违法,所提供证据漏洞百出……法律代表正义,如果朱XX因为起诉方罔顾法律正义的恣意行为而入狱,那么日后任何一个老百姓的蒙冤入狱岂非显得轻而易举?
大清灭亡百年有余,□□过去也不过才三十余年,殷鉴不远,后世可追……
为民请命,拨乱反正是律师的职责,本辩护人所作所为,为的不仅是还朱XX一个清白,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正义,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以下是具体辩护意见:
……
这个辩护词是陆安知住院期间准备的,给顾奇林看过一次,反正她自己挺满意的。
出来之后,陆安知一扫早上的惰性,委托人激动地过来跟她握手,激动得连声道谢。
往法院大门口走的时候,旁边的顾奇林问:“维护正义的感觉怎样?”
陆安知提着公事袋,说:“或许这才是律师应该存在的意义,但现在这个社会,律师已经不再只是为了正义,为祸苍生的也不少。”
“你说的对,但作为被委托方,就必须站在委托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想要毫无顾虑的替委托人打官司,就要让自己相信自己的委托人是正确的。”
安知的脚步逐渐放慢,问:“如果我做不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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