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遭贼(1 / 5)
作者有话要说: 埋儿奉母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 ,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马氏摔了筷子,从李氏看到甄知夏,再从甄知夏看到李氏,只教旁的不相干的人心里都发起毛来。
郭绿儿胆子小,被马氏这番动作一惊,忽的就打起来了咯,没几下就脸色通红,孙氏急忙放下碗,一下下的抚着小闺女的背。
一时间,堂屋除了甄绿儿无法抑制的打嗝声,再无其他了。
马氏眼神最终订到李氏身上,心里头邪火烧得冉冉雄起。
要说今日若是别人如此,她还不至于这么生气。但是换了李氏,是寡妇再嫁,没给甄家添上孙子的李氏,还有这惯会忤逆她的甄三丫头,她马如花是断断憋不住这股邪火的。
三丫头是个忤逆不孝的刺头儿,她自然是饶不了她,但她先不寻这丫头的错,李氏生了这样的闺女,她决意先把这笔账算到李氏头上,一旦拿捏住这个做娘的,这丫头片子以后翻不了天去。
马氏作为婆婆在家里独大,家里日常的奖罚多是她说了算,而她惯用的伎俩就是罚做错事的人不得吃饭。
不吃饭就没力气干活,家里的三个儿媳妇儿,马氏清楚的很,老二媳妇又懒又馋,轮到她做饭不过是去厨房溜一圈儿,那些饭十次有九次还是李氏和孙氏做的,要是指望她全家都得挨饿。那老大媳妇是老实,做事也勤快利落,但烧菜味道马马虎虎,远不如老三媳妇。
马氏想罚老三屋里的也断不会亏了自己,所以她拿捏着分寸,既不会让李氏饿的干不了活,又可以让李氏继续伺候全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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